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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牵头 部门联动 四举措助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发布时间:2021-09-10 14:35 来源:陆良县妇联 作者:钱永丽 浏览次数:2629

针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数量呈上升趋势,形成原因多元化、复杂化,调解难度与日俱增的问题。近期,陆良县妇联牵头,联合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6部门四举措助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将化解行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项工作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落实。

二是压实责任,促进矛盾解决。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协调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心理疏导等手段,采取领导包案、协商会办、律师参与等方式方法,借助家庭成员、亲朋好友劝导化解一批;借助信访调解室,整合妇联、派出所、法院、司法、综治等调解力量化解一批;通过集中调解化解不了的,引导借助司法渠道,通过法律诉讼化解一批;对缠访、闹访、重复访又不走司法渠道的,借助心理辅导机构,通过心理疏导缓解或逐步化解。

三是形成长效机制,严控“民转刑”案件发生。切实把排查化解工作贯穿于行动全过程,对疑难复杂案件及积怨深、双方情绪激动的具有“民转刑”倾向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要确定一名包案领导、成立一个工作班子、制定一个化解方案、明确一个化解时限、形成一个会议纪要、上报一个办理报告。对难以化解的矛盾纠纷统筹硏究调处化解措施;对确实难以在短期解决的矛盾纠纷,严格落实稳控措施和责任制,并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作配合,提高命案防控工作能力水平,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是巧用制度,切实保障权益。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学好用活,真正成为“安全符”。

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陆良县妇联将继续牵头,全面排查化解婚姻家庭方面存在的矛盾纠纷,切实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以小家和谐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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