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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

发布时间:2014-11-18 10:10 来源:省政协副主席、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作者:副组长 喻顶成 浏览次数:3679

同志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期扶持微型企业发展有关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有关工作,确保今年完成省政府最近调整确定的1万户的目标任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天召开全省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电视电话会议。刚才省工信委宋嘉林副主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邢渭东副厅长、省工商局曹阳副局长分别作了很好的讲话,就相关问题事项明确了要求,请各级各部门全面领会,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下面,受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江同志的委托,我就如何加快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讲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微型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加快微型企业的发展,加大对微型企业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微型企业的发展,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的压力,省人民政府把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培育微型企业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作为全省稳增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从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6月份,经省政府批准,省级五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但从实施情况看,离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还有较大差距。为此,李江常务副省长数次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并就如何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工作进度、落实相关政策,确保今年任务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进行了专题研究。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全面推进我省园区经济、县域经济、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今年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高度,对“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9月15日李江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的省政府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专题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近期下发的《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64号)要求,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完成今年“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是“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责任主体,针对前段时间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政府(管委会)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此项工作,联席会议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推进中的有关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借鉴我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模式的经验,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借助“贷免扶补”创业导师库的作用,加大对“贷免扶补”政策扶持创业者后续跟踪服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叠加享受“两个10万元”的扶持政策。各级各部门不能只是把任务分配下去就算完事,一定要建立健全协调、督办机制,优化承办、审核机制和会审制度,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对推进情况要及时跟进、加强督办。
三、明确职责,迅速行动
       由于此项工作下半年才启动,今年又是实施“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第一年,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的原则,省政府将2014年扶持3万户目标任务调整为1万户,明确了工商局、工商联、妇联、团委、就业局为具体承办单位,分别承担任务数的20%。各州、市、县、区及各承办单位会后要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安排部署。一是要利用各种媒体及宣传工具,加大对“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进园区、进社区、进高校、进企业,使微型企业的发展扶持政策家喻户晓,营造良好创业氛围,激发全民创业创企的热情。二是各级承办单位要加大培训辅导力度,具体受理和审查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要开辟绿色通道,为申请扶持的微型企业的创业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同时,要发挥各自的既有渠道优势做细工作,广泛发动,全面调动微型企业申请“两个10万元”支持的积极性。三是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工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协调、会审、推进情况统计及其它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微型企业扶持资金安排和拨付及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除承担具体承办工作,还要负责微型企业的认定及是否存在在办企业的审查工作。作为“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首批承贷银行的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要认真负责10万元以内贷款发放的组织实施。其它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绝不能出现因工作不熟练、服务不到位、推诿扯皮而影响工作进度和全年任务完成的现象。
      四、围绕工作目标,狠抓工作落实
      目前,距离年底只剩两个半月的时间,完成今年1万户扶持微型企业的目标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承办单位要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全面了解和掌握申请企业的有关情况和基层的工作进展情况,联席会议要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省级各部门要强化对工作落实的督查检查力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问责。在这里还要再强调一下,各级各部门、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承办机构,一定要认真落实李江常务副省长9月15日主持召开的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工作会议的相关指示要求,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最近下发的《关于推进“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通知》(云政办发〔2014〕64号),以及早前省工信委等五个部门联合制定下发的《云南省微型企业创业扶持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好财政补助资金的到位和拨付,建立并落实好贷款风险资金,确保省政府会议确定的贷款风险分担机制能落实到位。工信部门(民营办)要切实及时抓好通过初审并上报联审的企业申请会审工作,增加会审频次,加快会审速度,不积压拖延。工商部门在微型企业资格和有无在办企业情况审查时,要按照今年年底以前完成1万户的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加快速度、提高效率。各级承办单位要根据所安排的任务,制定承办落实工作方案,对微型企业一对一、点对点开展好创业指导、政策辅导、资格审查和及时上报工作,协助做好企业贷款的使用和偿还情况跟踪工作。同时,各承办单位也要严格把关,加强监管,防止骗取、套取资金的现象发生。对采取虚假诈骗的手段骗取、套取资金的现象,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同志们,全省微型企业培育工程,是搭建创业平台、激发民间创业热情、扩大创业覆盖面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是惠民生、稳增长的一件好事、要事。各地各部门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只要大家坚定信心,立刻行动,共同努力,今年全省“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的目标任务一定能够完成!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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