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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妇联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5-11-04 10:19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493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曲政办发〔2013〕123号)和《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4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曲财库〔2015〕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曲靖市妇联2014年部门决算予以公开。

  一、市妇联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曲靖市妇联是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共曲靖市委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二)2014年主要工作

  1.持续推进“贷免扶补”等小额贷款工作。3月28日召开全市妇联鼓励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工作现场会,通过交流发言和实地学习参观,市直相关部门业务负责人和各县(市、区)妇联围绕“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资金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还款风险,确保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实效”总结分析了全市妇女小额贷款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推进工作作了部署。11月中旬,召开“贷免扶补”工作运行分析会和“两个十万元”业务培训会,及时对有关工作进行汇总分析,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和业务培训,促进全市妇联系统圆满完成妇女创业小额贷款工作任务。市、县两级妇联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协同职能部门,稳步推进,2014年完成妇联系统“贷免扶补”创业贷款3000户和小额担保贷款400户的工作任务,放贷资金合计23670万元。全市妇联系统2012年4300户和2013年4500户的“贷免扶补”创业贷款按期回收,截止目前无呆坏账,实现了妇女小贷“放得出、用得好、收得回”的工作目标。

  2.多举措搭建就业发展平台。一是组织实施“妇女发展循环金”项目,扶持农村妇女种、养植户50户、发放项目资金100万元。二是50户贫困母亲争取“贫困妇女发展循环金”20万元,为10户农村女能人争取“创业循环金”8万元。三是认真完成“两个10万元”微型企业培育工程400户目标任务,为微型企业争取补助资金1200万元。四是团结服务女企业家参与经济建设。组织女企业家协会成功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多次开展培训交流、参观联谊、慈善募捐等活动,会员队伍不断扩大,组织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协会作用进一步发挥。五是深化“巾帼家政服务”。组织必洁及九鼎家政负责人参加了第六期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负责人培训班,指导协调陆良县妇联和曲靖市家协分别承办云南省健康养老服务专业人员培训班,为152名曲靖养老护理人员“充电”,使她们更新业务知识、提升服务能力。

  3.实施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与百事基金会合作“母亲水窖•饮水安全”项目。为项目实施点——师宗五龙村委会和陆良县芳华镇中学、德格村饮水工程争取补助资金33.66万元,解决6700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4.开展争创“巾帼示范岗”、争当“巾帼建功”标兵活动。一是联合市地税局、市公安局和市农信社新创建市级“巾帼文明岗”33个,引领城镇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二是在麒麟区、师宗县、陆良县、卫生系统、农业、移动公司各创建了1个曲靖市“岗村联动•共建新农村”示范单位。三是组织10个全国“巾帼文明岗”、19个省级“巾帼文明岗”岗长参加业务培训。四是在宣威市、马龙县、富源县、会泽县、罗平县、沾益县各创建1个曲靖市“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11月中下旬对全市6个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现已将12万元创建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5.继续整合资源实施“百千万农村妇女培训计划”。一是选派罗平县、麒麟区18名女能手参加省妇联、省农业厅、省农业大学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联合举办农村女能手骨干培训班,二是组织罗平、会泽、师宗、宣威妇联4名干部参加了全国妇联第三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妇女骨干培训班,三是向广电、卫生、计生、科协、商务、农业等六家单位征集有关资料10余篇,历经整理、修改和完善,《巾帼科技、法律、卫生简明读本》一书现已完成初稿。2014年,全市各级妇联累计开展妇女实用技术、卫生健康知识等培训1764期14.21万人次;创建市级“巾帼示范基地”35个(市级6个、县级29个),带动3607余致富;培树巾帼科技致富带头人6000余人;有4798名妇女获农函大或农广校证书,1359人获女农民技术员证书。

  6.有序推动“两规划”重点难点指标工作。一是组织全市妇联系统36人参加了云南妇女儿童发展中心组织的“儿童之家”项目管理培训,通过培训使大家初步掌握了“儿童之家”管理知识、活动组织、设计及财务管理的方面的内容,增强了做好“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的信心。二是先后两次组织县、乡镇、社区的有关人员前往昭通市、昆明市实地学习经验和做法,大家对儿童之家建设有了更清晰的思路。三是积极争取“儿童之家”示范点建设被市委纳入2014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任务,指导全市妇联系统建设了15个“儿童之家”示范点,其中省级市范点4个,使之成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益组织面向留守、流动、孤残、单亲等各类特殊儿童(家庭)群体开展爱心帮扶工作的联动平台。四是组织开展“儿童之家”建设及运行情况调查问卷,9个县市区妇儿工委办、15个儿童之家填了问卷,其中会泽县还对家长和儿童进行了调查,通过调查,基本掌握了儿童之家建设、运行的情况及困难;同时,市妇联还对开始运行的“儿童之家”组织开展信息报送和督查工作,不断的强化“儿童之家”管理水平。

  7.实推动十件实事落实。制定了市妇联2014年度市直单位综合考核目标责任分解实施细则,督查全市各级妇联和市妇联机关各部室按序及时落实十件实事。目前,各个项目进展顺利,实施小额贷款扶持妇女创业就业项目、解决千名妇女儿童安全饮水问题、创建“巾帼建功示范点(村、基地)、深化“巾帼成才行动”、建立社区家长学校示范点、实施禁毒防艾创新项目、开展省级以上三八红旗手生活困难人员补助、创建省级城乡社区妇女工作示范点、推进“儿童之家”示范点创建工作等9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在会泽县、陆良县、麒麟区3个县实施贫困妇女“两癌”救助补助项目工作,今年将为4.8万余名农村妇女进行了宫颈癌免费检查、为2000余名农村进行了乳腺癌免费检查,检查工作仍在进行中,项目资金20.5万元已就位,因检查结果尚未出来,故补助资金暂未兑付到患病妇女手中。

  8.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和能力。3月3日,市、区两级妇联联合公安、司法、卫生、凌云律师事务所等10个部门单位在珠江源广场举行了“送法律,创平安,促和谐”“三八”维权周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当天共发放《婚姻家庭法律法规选编》、《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宣传资料23000余份,接受妇女群众现场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律师为2名妇女提供现场法律服务。在全市建成1个省级、9个市级妇女儿童维权示范点,推动社会化维权工作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根基。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纳入全市女干部培训班内容,邀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范愉教授,为大家讲“妇女权益保护与家庭纠纷调解”专题讲座,不但对妇女权益维护的法律条款进行了解读,还结合实际对家庭纠纷种类及调解方法和妇联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的立场及调解技巧作了指导,对进一步提高妇联干部维权能力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内容引起大家的共鸣。

  9.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今年市妇联在全市妇联系统组织开展了留守妇女儿童调研,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入户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目前的生存、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更准确地把握当前全市留守儿童发展的实际需求,提出对策建议,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积极组织律师、一线妇女维权工作者参与修法工作 ,加大反家暴工作的宣传。在全市“两会”期间,向人大、政协提交建议、提案各2件,其中“联手维护城郊结合部妇女‘三权’受侵害的建议”、“关于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加强我市家政服务业建设的提案”得到立案,积极有效地促进了妇女儿童权益维护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10.认真做好妇联信访接待工作。一年来,市妇联本级共接待来信来访97件,办结率为100 %,其中婚姻家庭62件、占63.9%,人身、财产等权益类35、占36.1%。

  11.深化禁毒防艾工作。一是抓好会泽县实施省级禁毒防艾创新项目工作,通过开展宣传引导、骨干培训、关爱帮扶等活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妇联禁毒防艾工作。二是与禁毒办、防艾办密切配合,全市各级妇联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注重实效的禁毒防艾宣传活动158场次,发出《警惕冰毒之祸》1600碟,通过妇女之家等组织播放973场次,50000余人受教育,发放《拒绝毒品,防治艾滋,珍爱生命》等宣传资料10余万份,悬挂宣传标语325幅,发放安全套、避孕栓10.6万只(个),为15670余人进行义诊。

  二、市妇联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市妇联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曲靖市妇联。市妇联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6人。

  三、2014年市妇联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1.2014年部门决算总收入情况。单位部门决算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结余资金、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结合妇联实际,市妇联部门预算收入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收入,无其他收入项目。2014年曲靖市妇联部门决算总收入354.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4.94万元,

  2.基本支出。基本支出决算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基本支出决算支出合计为136.59万元。人员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两项分别决算支出为:59.13万元和56.6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为6.7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4.78%。日常公用经费包括政府收支分类的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支出”中属于基本支出内容的支出,决算支出金额为20.81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22%。

  3.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决算是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用于保障市妇联2014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决算安排支出为109.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建设、有关事业发展专项计划、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大型购置、大型会议等项目支出。

  4.2014年度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2014年度,市妇联部门决算中有如下资金结转至下年:1.2296002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全市“留守儿童之家”补助,因经费下达时间晚,故未能将经费下拨至基层,将在2015年下拨。2.2012902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9.13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妇女专项工作;3.2019999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农村贫困妇女“两癌”治疗补助20.05万元,因经费须补助至患病妇女个人手中,但补助名单迟迟未能出来,故该笔经费未支出,将在2015年下拨。三项合计为139.18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妇联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1.8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

  五、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六、2014年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曲靖市妇联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曲靖市妇联2014年收入决算表

     3.曲靖市妇联2014年支出决算表

     4.曲靖市妇联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5.曲靖市妇联201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曲靖市妇联2014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曲靖市妇联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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