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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青妇界别组活动调研宣威农村留守儿童权益 保护情况

发布时间:2015-09-16 15:48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85306

  9月7日,市政协工青妇界别组织19名政协委员到宣威市调研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情况。市政协常务副主席苏永宁及社法委领导参加调研并指导界别组活动。在宣威市政协、妇联领导的陪同下,委员们先后深入省级留守儿童示范点---宣威市西宁街道明德小学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海岱镇金阳留守儿童关爱中心,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学习生活、亲情关怀、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明德小学有学生1173人,其中寄宿生938人,留守儿童754人。在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走访及观看专题片的基础上,委员们对明德小学关爱留守儿童的做法和经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明德小学采取“大带小”、“大帮小”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不同年龄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服务,使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学校开辟的“开心农场”,不但帮助学校年创收30余万元,改善学生的一日三餐,还培养了学生热爱劳动、节约粮食的好习惯,实现了育人、创收、科技辐射一体化。
  在宣威市海岱镇金阳留守儿童关爱中心,委员们详细了解了中心创办的艰辛历程、成效和困难。该留守儿童关爱中心由曾经的代课女教师高金娥创办,先后为300多名留守儿童提供吃、住、学习、心理疏导、联系父母等服务,目前仍有63名,孩子们把这里当成了家,在这里快乐、健康成长,成绩不断上升,有的甚至不愿意离开。在看到中心因新建房屋,资金紧张,留守儿童只能在凸凹不平,大小不一,高低不齐的桌子学习时,工青妇界别组协调解决了2万元经费并为5名贫困留守儿童送去了2500元慰问金;委员个人也积极献爱心,杨增林委员现场捐赠5000元用于留守儿童之家购买学习辅导用书,杨咏涛委员表态捐赠电脑2台。
  为深入了解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情况,工青妇界别组还召开了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情况专题座谈会。海岱镇、磨戛村干部,磨戛村完小老师、留守儿童及监护人代表参加座谈,他们从各自的角度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惑进行交流,委员们也积极进行发言,会场气氛十分活跃。
  苏副主席对此次由妇联牵头组织的工青妇界别组活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工青妇界别组要围绕工青妇工作特色,多深入基层、企业了解调研民意、关注民生工作,积极建言献策。苏副主席强调,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的保护,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的示范引领作用,帮助学生树立“四个自我意识”(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做到四个学会(即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自理,学会做人),培养五种能力(即自学能力、自理能力、自护能力、自强能力、自律能力)。他要求,“留守儿童之家”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加强管理和服务。希望宣威市不断强化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多方为留守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更好地关心、关爱、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成长,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快乐健康的生活和学习环境。对农村小学学生就医难的实际困难,他表示将协调市政协有关界别多方积极进行调研和呼吁。
  委员们通过本次活动对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障现状有了进一步的了解:一是监护状况令人堪忧。“留守儿童”的受监护权益因父母的外出而得不到充分实现,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的角色多由其他人(单亲、爷爷奶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亲友等)代替或自我监管,对孩子情感上的沟通和教育上的监督到位,溺爱或者放纵的情况较多,极易受到社会不良风气影响,性格和心理上产生偏差。二是受教育权保障不充分。部分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仅停留在有学可上的层面,学校、家庭并没能给予全面的保障,存在部分孩子频繁转学、辍学或间歇性上学的现象。三是健康和安全问题突出。留守儿童长期缺乏情感关怀和心理疏导,表现出相对较多的负面情绪,而家长的情感沟通不足,学校在心理疏导方面的能力建设还有待加强,社会力量的关注关怀还不够,导致留守儿童容易产生自卑、冷漠、孤僻等心理问题,而且得不到及时的疏导化解,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由于监管看护的不到位,留守儿童发生意外,成为犯罪分子侵害对象的几率较大。
  如何更好地维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权益,委员们建议:一是完善法律保护体系。对于留守儿童这一较为特殊的群体,还缺乏具有针对性的保护规定,可操作性不强,达不到预期的保护效果。有必要建立专门留守儿童保护的法律法规,同时呼吁在法律法规制定或修定中,特别关注留守儿童的人身权、教育权与财产权,加强对留守儿童法律援助,为保障留守儿童权益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和更加明确的指引。二是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经济支持。建立健全留守儿童科学关爱体系,建议由中央财政设置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专项资金,每年根据各地留守儿童数量、贫困程度等科学确定资金规模,统筹拨给各级财政一定数量的专款,加大农村留守儿童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以解决经费缺口问题。政府应设立困难留守儿童补助救助金,同时逐步增加留守儿童需要的服务功能和项目。三是充分保障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广泛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园、入学,解除外来务工人员的后顾之忧,推动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就读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民办教育、看护中心及寄宿制学校,切实改善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四是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权益保护监管机制。留守儿童所在社区、村(镇)基层组织应当建立长效的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制度,定期开展普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立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宣传教育机制,向留守儿童、留守儿童监护人等普及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常识;对留守儿童进行备案登记,建立动态监测数据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建立留守儿童“专门机构代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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