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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靖市妇联大力推动 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6-19 10:23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82049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有关单位妇委会(女工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根据《云南省妇联大力推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曲靖市妇联工作实际,制定了《曲靖市妇联大力推动在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曲靖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6月11日

 
 

曲靖市妇联大力推动在广大妇女
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任务。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三个倡导”,即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三个层面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价值准则,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和培育与践行的基本遵循。妇女占人口的一半,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对每个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长期而深远的影响。
  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工作优势,紧紧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主题、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这一目标、“三个倡导”这一基本内容,以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为重要任务,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体现普遍要求、突出妇联特色、贴近妇女和家庭实际相结合,注重主题谋划、创新途径、狠抓落实相协同,切实把推动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妇女生产生活和精神世界,融入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引导妇女和家庭讲道德、遵道德、守道德,追求高尚的道德理想,不断夯实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
  一、  广泛宣传,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妇女思想
  紧紧围绕“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围绕“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围绕“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 着力在增强认知认同上下功夫,全面系统地把宣传教育作为基础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充分阐释、广泛宣传,以农村、社区“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充分发挥妇联舆论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浅出地宣传“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和实践路径,教育妇女牢牢把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深刻理解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公民层面的价值准则,帮助妇女深入理解、准确把握。(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二是面向妇女抓好主题宣传,以“我与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为主抓手,把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传播展示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宣传中国梦的共同理想和价值追求,宣传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宣传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宣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的核心要义,宣传“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时代号召,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积极组织妇女和家庭参与全市开展的“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我爱国  我圆梦”网上摄影、书法美术、征文比赛等群众性活动。(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三是把引导妇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实施“巾帼成才行动”的重中之重,发挥“妇”字号基地、现代女性大讲堂以及新媒体等载体作用,在广大妇女中大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四有”精神教育、云南精神教育、诚信守信教育、勤劳节约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等,引导妇女掌握文化知识、增强职业技能、提升文明素养,切实让健康向上的思想和精神在妇女心里深深扎根。(由市妇联权益部、办公室、城乡部负责)
  四是动员妇女学习巾帼榜样,着力选树宣传来自基层一线、可亲可信可学的妇女典型,组织三八红旗手、城乡巾帼建功标兵等优秀妇女典型开展宣讲,用讲故事的方式宣传女性最美人物、弘扬女性最美精神,切实用榜样的力量感召广大妇女遵守社会公德、坚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陶冶个人品德。(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五是用健康的舆论力量引领妇女,运用妇联系统网站、微博、微信、手机报、QQ、微视频、微电影等形式,加强正面信息的网络传播,培育健康文明的网络舆论生态,使新媒体成为推动妇女和家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宣传阵地。要扎实做好妇女儿童舆情监测工作,强化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热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的正面引导特别是网络舆论引导,回应妇女关切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由市妇联办公室、权益部负责)
  二、  拓展载体,大力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实践活动
  各级妇联组织要发挥宣传教育、组织引导、团结凝聚妇女的独特优势,以“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发挥妇联舆论宣传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妇女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汇聚团结奋进、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在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局中作出独特贡献
  一是坚持不懈地推动实践养成,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同妇女和家庭的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积极营造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用好“妇女之家”,拓展活动载体,引导妇女踊跃投身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吸引妇女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文明礼仪、体育健身等文明素养提升活动,把“三个倡导”要求转化为妇女的道德信念和行为准则,促进妇女和家庭在为家庭谋幸福、为他人送温暖、为社会做贡献的过程中提高精神境界、培育文明风尚。(由市妇联办公室、权益部负责)
  二是通过实施“巾帼建功行动”,以各具特色的建功立业活动为载体,引导各行各业妇女把本职岗位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讲社会责任,讲社会效益,讲守法经营,讲公平竞争,讲诚信守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发挥“边半天”作用。(由市妇联城乡部负责)
  三是立足社区、面向家庭、见诸日常、细致入微地持续开展“践行雷锋精神·百万巾帼志愿者在行动”活动,常态化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壮大巾帼志愿服务队伍,引导妇女在参与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志愿服务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在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气中发挥作用。(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四是抓住重要节庆活动等时机,在妇女和家庭中开展内涵丰富的群众性活动,用节庆礼仪体现和传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期间,把“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嵌入其中;在“七一”、“八一”、“十一”期间,把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嵌入其中;在“三八”、“五一”、“六一”期间,把爱祖国爱劳动嵌入其中。开展学雷锋活动,推进志愿服务、诚信建设制度化,把传统美德与当代价值贯通起来,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孝敬教育,弘扬中华孝道,加强以孝道为基础的家风家教建设,把孝道、勤劳、节俭嵌入婚礼,把为国尽忠、为家尽孝嵌入成人礼,把感恩父母、敬老孝老嵌入寿礼、敬老节,培养人们的孝心、爱心,形成孝顺父母、尊重师长、爱老助老的社会风尚。(由市妇联办公室协同其它部室组织实施)
  三、  深入推动,充分发挥家庭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基础作用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要求寓于家庭工作之中,增进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是立足于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从广大妇女和家庭实际需求出发,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妇联组织开展家庭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赋予传统工作以新的形势和载体,以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区和谐。(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
  二是创新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和各类特色家庭创建工作,把持续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活动作为新时期妇联家庭工作的创新点,以城乡社区“妇女之家”为平台,充分组织发动群众,交流文明家风、展示和谐风貌、评议家训家规、讲述感人故事,设立善行义举榜,宣扬身边好人的美德善行,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和家庭践行中华民族美德的内在自觉,做积极向上、文明高尚良好家风的建设者,做和谐文明家庭的创造者,使寻找“最美家庭”、“最美母亲”活动成为引导群众自觉接受家庭道德教育、提升家庭文明程度的实践过程。丰富“平安家庭”“建设美丽家园行动”“家庭文化艺术节”等活动的内涵,增强活动感染力和影响力。(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权益部负责)
  三是深化家庭教育工作,更好地发挥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价值观养成摆在家庭教育首要位置,继续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小公民道德建设”等教育实践活动,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子女成长观和良好家风,传承家庭美德。扎实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类家长学校作用,促进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
  四、  加强领导,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各有关单位妇委会(女工委)、市妇联各部(室)参照本方案,从实际工作出发,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方案,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谁负责,提出具体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督促检查重点内容。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经验,汇集到市妇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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