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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存在的问题及思考

发布时间:2014-10-28 14:33 来源:市妇联 作者:市妇联 浏览次数:45042

 
  2014年,全区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但是,由于经济发展和现实的原因,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许多新的情况。今年1-10月份,全区妇联系统共接待来信来访来电368件。信访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7.96%。主要是以下几类:
  1、婚姻家庭类的来访仍是妇联系统接待信访的主要问题。婚姻家庭矛盾是困扰广大妇女的主要问题。在各级妇女组织的来访中涉及婚姻家庭问题占到70%以上,大多数妇女当面临离婚、家庭暴力、第三者插足等问题时手足无措,不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离婚妇女经济权利维护难。由于大多数妇女婚后随丈夫居住,许多夫妻的住房是男方老人的产权或购买的部分产权,离婚时男方老人特别强调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旦分割房产,走出家门的多数是妇女,因为她们不拥有产权。所以,在离婚案件中,有部分妇女并不是因为婚姻还能维持而不同意离婚,而是确实顾虑离婚后自己生活无着落。二是家庭暴力取证难。几年来,因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而来妇联信访的案件居高不下,占婚姻家庭类案件的一半以上。家庭暴力大多发生在家庭内部,具有隐蔽性的特点,而许多妇女受到伤害时,没有及时取证,或难以取证,诉讼中当对方不承认时,就无法举证,往往在离婚判决时得不到法律有力的保护。
  2、社会救助方面的来访是妇联系统接待上访的难点问题。生活困难、疾病缠身来妇联要求救济的求助人员增多。一类是贫困妇女,特别是下岗女工、农村贫困地区妇女因生病或孩子重病,付不起巨额医疗费而寻求救助;另一类是上访妇女因无力负担诉讼费用,请求救助;还有因家庭贫困付不起子女学费而要求资助。来访的妇女都有些不幸的经历,如孩子得心脏病、妇女得肿瘤、亲人遭遇车祸、单亲家庭等。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尽其所能帮助她们,与有关部门协调,但是,多数来访妇女反映的问题是很难有效解决的。
  3、保障农村妇女的财产权益,是妇联系统接待上访的热点问题。土地是农村劳动者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但是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的现象屡屡发生。在失去土地妇女中有一些是由于婚姻家庭变动(如离婚)造成的,有一些女性是由于结婚失去土地。全年共受理出嫁女、离婚女土地承包或享受分配问题68件。出嫁是农村妇女丧失土地的重要原因,由于受“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等落后的传统观念和一些不合理的村规民约影响,出嫁女和离婚女土地权益问题仍然是现阶段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之一。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加强:
  (一)打造依法维权的法治环境。一是深入普法。抓住“六五”普法的重要契机,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主题宣传和阵地宣传,使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二是严格司法。要推动政府和有关司法机构依法行政、严格司法,促进各类社会组织依法办事,使各项法律保障覆盖到各阶层的妇女群体。三是违法必究。要不断拓展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途径,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妇联以及法律专家在依法维权中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的法律监督机制,对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以及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事件,追究其法律责任,倡扬正义、惩治丑恶,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公正。
  (二)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尽管新婚姻法规定,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由于家庭暴力隐私性的特点,受害人如果没有相应的司法程序保障,很难真正获得赔偿。政府应切实履行维护妇女权益的职能,加大执法力度,在认真贯彻我国《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积极探索,大力举措,制订可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给侵害妇女权益者以严厉打击。
  (三)优化妇女就业环境。关注妇女就业是提高妇女地位的前提,对于广大妇女,劳动更是获得自尊、实现自立的基础。由于目前劳动力市场竞争激烈,逐步形成了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状,女性特别是大龄妇女就业就更困难,不但对她们的生活造成了影响,更降低了她们在家庭、在社会中的地位。区妇联近几年针对失业妇女积极地开展培训,努力转变她们的就业观念,提高她们的就业能力,并多次与劳动部门、用工单位联合开展女工招聘。虽在妇女就业方面取得了一定效果,帮助部分失业妇女实现了就业,但对众多需要就业的妇女来说仍显不足。妇女就业问题是一个社会问题,仅靠妇联组织的呼吁、努力是不够的,针对妇女就业应自上至下形成一个完备的宣传、救助、监督体系,营造一个有利于妇女实现就业的大环境。
  (四)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妇女问题既然是社会性问题,毫无疑问就应该用社会化的办法,建立社会化的机制来弥补妇联组织的局限,彰显妇联组织的优势。即不断深化妇联维权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整合各类资源,努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开放性、宽覆盖的妇女维权社会化体系和运行机制,促进妇女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在发挥妇联区、镇、村三级维权网络作用的同时,要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在乡镇、社区建立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完善妇联干部任人民陪审员的制度,真正发挥维权“合议庭”的作用,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权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志愿者,把全区公、检、法、司等部门科技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发挥其特有的职能。我们也要让她们轮流来妇联参与上访接待,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健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服务体系。
  (五)建议建立维权专项救助基金。妇联接待处理大量群众来信来访,需要一定的经费支持才能有效解决疑难上访案件,也才能帮助特殊困难上访妇女群众解决燃眉之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全区妇联维权工作上水平,建议政府从人力、财力上给予必要的保障。

                                                 麒麟区妇联供稿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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